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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建账监管注册登记办理指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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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成都市财政局作者 admin时间 2005-12-19 20:00:00阅读次数 2966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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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行政依据:《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》第8条。 二、办理对象: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账单位。 三、办理程序: (一)应建账单位持相关材料按属地原则或税收、财务关系向市或区(市)县财政局提出申请。 (二)由财政部门初审合格后,单位领取并填写《会计建账监管注册申报表》。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,由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,符合规定后受理。 (三)财政部门对《会计建账监管注册申报表》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合格后及时办理《四川省建账注册登记证》。 四、所需资料清单: (一)填报的《会计建账监管注册申报表》(空白格式文本可到办理地点领取,也可在成都财政网上下载); (二)单位申请书、证明; (三)单位代码证复印件; (四)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; (五)税务登记证(副本)复印件; (六)经办人身份证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; (七)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财政登记证(副本)复印件。 五、办理时限:随到随办。 六、收费标准:无;收费依据:无。 七、审核(批)权限:经办人。 八、办理地点:成都市财政局和各区(市)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服务窗口(电话:86265511、86258266)。 单位地址:成都市金家坝5号 网 址:www.cdcz.chengdu.gov.cn 值班电话:028-866486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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