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号 |
被处罚事务所名称 |
主要违法违规事项 |
行政处罚种类及文号 |
会计师事务所 |
注册会计师 |
1 |
四川中源会计师事务所 |
部分审计业务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,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。个别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恰当。 |
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2号 |
李纯美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3号 |
2 |
四川东升会计师事务所 |
部分审计业务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,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。被举报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恰当。 |
暂停经营业务9个月
川财监督【2008】51号 |
游诗经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24号
曾贵江 暂停执行业务9个月 川财监督【2008】5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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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四川正信会计师事务所(注册地:成都市) |
部分审计业务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,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。 |
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62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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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四川富乐会计师事务所 |
部分审计业务未严格实施重要的审计程序,重要审计证据收集不充分,个别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恰当。 |
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63号 |
张代贤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64号
杨世华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65号 |
5 |
四川经卫会计师事务所(注册地:成都市) |
部分审计业务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,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,个别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恰当。 |
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66号 |
唐光远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67号
张争鸣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68号 |
6 |
四川全成会计师事务所 |
部分审计业务未严格实施重要的审计程序,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。 |
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69号 |
高广安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70号
李颖秋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71号
糜刚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72号 |
7 |
四川君康会计师事务所 |
部分审计业务未严格实施重要的审计程序,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。未依法设置银行存款、现金日记账;会计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。 |
警告
罚款10,000元
川财监督【2008】73号 |
苏铭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74号
钟国彬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75号 |
8 |
四川建科会计师事务所(注册地:成都市) |
未披露审计中发现的问题,出具不恰当意见的审计报告。 |
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79号 |
杨正国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80号 |
9 |
四川万通会计师事务所 |
部分审计业务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,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。个别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恰当。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。 |
警告
罚款5,000元
川财监督【2008】83号 |
马剑峰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76号
黄崇云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77号
魏洪福 暂停执行业务3个月
川财监督【2008】84号 |
10 |
四川晶莹会计师事务所 |
部分审计业务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,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。 |
警告 川财监督【2008】8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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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永仁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87号
苟兴纯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88号
董光涛 警告
川财监督【2008】89号 |